于是,我们惊奇地看到,四川某地法院办理的一桩离婚讼案中,主审法官一把扯下正义的蒙眼布,奔赴重庆移动公司要求查询原告手机通话清单,据说,这是为了“收集原告包二奶的证据”。而这种证据也在被法院所采纳,因为,法院相信:一个一天通话通上好多次,而每次有要好久时间的通话清单是有所问题的,如果在加上其他的证据,将会变得很有力了。
理论上,维系夫妻间稳固关系的基础在于伟大的爱情,伟大的爱情是否容得下微小的隐私,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公开,就分手。当隐私面对要挟,保有隐私的权利也许会被放弃。丈夫把身份证给了多疑的妻子,“你要查就查去”。这时,妻子对通话记录的查询并不被视为对通信秘密权的侵犯。
事实上,通信秘密的意义并非仅限于夫妻间的忠诚与稳定。对于一个商人来说,他的通话记录可能有重大商业价值的客户资料,这时,个人隐私又成了商业秘密。
同样在四川,早些年有场精彩的法庭辩论,主题就是手机通话清单是否为商业秘密。原告是四川韵律实业发展公司、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奉宪,被告张伟则是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雇员。据称,张伟以胡奉宪急需报账为由,要求电信部门提供胡奉宪的手机通话清单。当电信部门与胡奉宪核实时,胡立即向公安局报案,于是案发。
且不去管该案的结果如何,它提醒了我们,如果不看好自己的手机清单,又或者通讯提供商放松了对客户通信秘密的守护,委派个人骗取对手通话清单,进而窃取清单所包含的商业秘密,就不会仅仅是理论上的一种方案。
自然,看好自己的手机通话清单,在看好自己隐私的同时,也在守护为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人权。我们或许可以离开手机,离开各种可供交流的通讯工具,但我们却离不开对手机通话清单背后的通信秘密权的守护。
而在更多的情况下,这成为了很多人的一个障碍,有更多的妻子需要看到丈夫的手机清单,因为他们想了解自己的婚姻究竟走到什么样的境界了,而提供手机通话记录通话清单的公司于是产生了,而荣威调查公司作为一家成立较早的私家侦探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手机通话清单查询,这也是一个矛盾之处,重点看是如何把握,如我们会了解一下客户的需求,才会为客户提供清单,如果用于不正当的手段,我们是拒绝的。
手机通话清单查询 http://www.zhentangongsi.org.cn/tonghuaneirong.html